关于印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的通知
时间:2015-07-28 | 浏览: | 分享到: |
各部门、各子公司:
《瓯江口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已经集团公司党委会讨论通过,现予印发实施。
中共温州市瓯江口投资集团公司委员会
瓯江口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
一、王新龙同志
对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联系指导集团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一)抓好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
(二)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三)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
(四)贯彻落实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完善监督机制。
(五)加强对集团公司行政费用的监管,严格规范“三公”经费管理。
二、庄小将同志
对集团公司(含括各子公司)行政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对分管的南口大桥工程监管部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一)抓好集团公司行政系统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
(二)加强集团公司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的监管。
(三)加强集团公司融资及项目投资资金的监管。
(四)加强集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和执行的监管。
三、金毅同志
对集团公司纪律检查工作和分管的灵昆标准堤工程监管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一)深入开展纪律监督和教育,加强对党的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协助落实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督促检查。
(三)严格执行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四)在分管部门开展关于党风党纪、廉洁自律的教育宣传。
(五)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加强对部门人员公务活动的监督。
(六)加强项目工程款支付过程的管理与监督。
四、戴显强同志
对分管的建筑工程监管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一)严格执行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在分管部门开展关于党风党纪、廉洁自律的教育宣传。
(三)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加强对部门人员公务活动的监督。
(四)加强项目工程款支付过程的管理与监督。
五、胡隆同志
对分管的77省道工程监管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一)严格执行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在分管部门开展关于党风党纪、廉洁自律的教育宣传。
(三)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加强对部门人员公务活动的监督。
(四)加强项目工程款支付过程的管理与监督。
六、包松考同志
对分管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管部的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一)严格执行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在分管部门开展关于廉洁自律的教育宣传。
(三)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加强对部门人员公务活动的监督。
(四)加强项目工程款支付过程的管理与监督。
七、付天宇同志
对党委组织工作和分管的浅滩二期工程监管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一)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和组织原则。加强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
(二)协助落实集团公司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完善党委各项制度建设。
(三)严格执行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四)在分管部门开展关于党风党纪、廉洁自律的教育宣传。
(五)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加强对部门人员公务活动的监督。
(六)加强项目工程款支付过程的管理与监督。
八、金晓光同志
对分管的投融资财务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一)严格执行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在分管部门开展关于党风党纪、廉洁自律的教育宣传。
(三)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加强对部门人员公务活动的监督。
(四)强化企业财务风险管控工作,完善企业内部审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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