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港瓯江港区灵昆作业区28号泊位及后方陆域二十年租赁权交易公告

时间:2025-01-21 浏览: 分享到:

定于2025年2月20日上午10时整,在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厅对温州港瓯江港区灵昆作业区28号泊位及后方陆域二十年租赁权进行增价式公开拍卖,具体拍卖事宜详见《竞买协议》及《租赁合同》(样本)

一、标的情况

标的名称

出租面积约(㎡)

首年租金挂牌价

(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目前

状态

优先

承租

权人

租赁

期限

(年)

温州港瓯江港区灵昆作业区28号泊位及后方陆域二十年租赁权

192246.35

2100.17

300

空置

20

注:

1、标的含十二个月免租金装修期(施工建造期),免租金装修期(施工建造期)不收取租金但计入合同租期。

2、租赁期限为:20年。租赁合同签订方式为“10年+10年”模式,即首先租赁双方签订租赁期限为10年的租赁合同,待10年租赁期满前二个月,承租人可提出续约要求,在各方面条件均满足要求的前提下(如标的未开发建设、承租人无违约行为等),可续约10年。续签后租金金额、支付等事宜以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为准。租赁期结束后,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

3、租金半年一付,先付后用,每期租金应当在上一期租金期限满30天前付清。第五年开始每年按上一年租金总价的1%递增;第十年租赁期满前2个月对标的年租金重新进行市场评估(按第十年泊位吨级评估),第十年至第十四年的租金按新的评估价执行,从第十五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1%收取(若承租人不接受第十年新的年租金价格的则可以放弃签订后十年的租赁合同)。施工建造期12个月结束后,至项目整体交工验收前(包含泊位及陆域部分),按年租金的20%收取项目整体交工验收后,按全额交纳;若因出租人原因,无法办理码头经营许可的,按年租金的20%收取。

4、租赁标的物出租用途为:制造业或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且须合法经营,不得将标的用于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有特殊存放要求的危险化学物品。承租人自行办理工商、消防等经营事务涉及的相关审批手续,出租人对承租人能否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批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如有需要,出租人可配合办理相关手续。有关承租标的上的包括消防、生产、治安在内的所有安全事项全部由承租人负责,如发生安全事故或自然灾害,出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一切责任概由承租人负责。出租人有权对标的进行安全检查,承租人应全力配合。

5、其中温州港瓯江港区灵昆作业区28#泊位出租面积约120212.00㎡,温州港瓯江港区灵昆作业区28#泊位西侧后方陆域出租面积约72034.35㎡,合计出租面积约192246.35㎡。

6、租金挂牌价包含2台门座式起重机(型号MQS型25t),年租金为153.33万元。

7、已建1个5000吨级通用泊位,配套2台门座式起重机(型号MQS型25t),28号码头平台尺度为165m×25m,通过两座引桥(5#、6#引桥)与后方陆域连接,引桥尺度均为296.6m×12m。

二、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竞买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等

1.竞买保证金:300万元。意向方应按照其所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相应的竞买保证金至指定账户(不计利息)(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 ;账号:756000120190008655),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买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注:支付订单完成不代表意向方获得竞买资格,如最终竞买资格未被确认的,意向方所交竞买保证金将全额无息返还至竞价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00120190008655,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付清履约保证金(承租人须交纳成交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按照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资产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执行),承租人并在缴清相关价款起7个工作日内凭交款凭据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办理房产移交手续,租期从签订《租赁合同》后的次日开始计算。

3.承租人需在海经区注册或迁入、办理税务登记,财政隶属关系归属海经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税收缴纳到当地。若自然人或海经区区域外企业成交的,须在拍卖成交后10天内在海经区注册成立新公司(承租人为自然人的,自然人须为该新注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承租人为企业的,新注册公司须为承租人的全资子公司或承租人将竞得企业注册地迁移至海经区)并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四、公开招租其他相关事项

1、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竞买者,则按照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增价式拍卖。如只征集到一家合格竞买者,则该竞买者应按交易条件公示内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若公告期内无人报名的,则项目信息发布终结,将重新制定方案公开招租。

2、有意竞买者,于公告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须在浙交汇——注册——实名认证。(详见https://www.zjpse.com/info/list/78.html用户指引)进入意向标的详情页面,点击“我要报名”按钮,根据项目具体需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材料,完成报名登记及交纳竞买保证金。

3、报名期截止,若产生一家(或一家以上)合格竞买人报名,则按网络动态报价式交易确定竞得人。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看样时间: 即公告次日起至2025年2月19日下午5时止

咨询、报名地点:温州市新城大厦21楼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交易机构咨询电话:孙女士 0577-88550126 

拍卖公司咨询电话:0577-8885639815258045725    

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浙江产权交易所温州分中心)网站【域名为www.wzcqpt.com】   


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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