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海经区双瓯大道与瓯绣大道叉口东南侧区G-03-03 地块、G-03-06 地块、G-03-18地块及河道、2015-1区块(现更名为G-03-12、G-03-13地块)及周边附属地块仓储用途土地整体十年租赁权交易公告

时间:2024-11-27 浏览: 分享到:

定于2024年12月16日上午10时整,在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厅对温州海经区双瓯大道与瓯绣大道叉口东南侧区G-03-03 地块、G-03-06 地块、G-03-18地块及河道、2015-1区块(现更名为G-03-12、G-03-13地块)及周边附属地块仓储用途土地整体十年租赁权进行增价式公开拍卖,具体拍卖事宜详见《竞买协议》及《租赁合同》(样本)。

一、标的情况

标的名称

出租土地面积约(亩)

首年租金挂牌价

(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目前

状态

优先承

租权人

租赁

期限

(年)

温州海经区双瓯大道与瓯绣大道叉口东南侧区G-03-03 地块、G-03-06 地块、G-03-18地块及河道、2015-1区块(现更名为G-03-12、G-03-13地块)及周边附属地块仓储用途土地整体十年租赁权

277.01

969.54

100

空置

10

1、标的施工建造期为6个月,施工建造期不收取租金但计入合同租期(标的租赁期按照一年十二个月计算)。租金半年一付,先付后用,租金前三年不变,从第四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1%。出租人在第五年租赁期满前2个月对标的年租金重新进行市场评估,第六年至第八年的租金按新的评估价执行,从第九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1%收取(若承租人不接受第六年新的年租金价格的则可以放弃签订后五年的租赁合同)。每期租金应当在上一期租金期限满30天前付清。

2、租赁标的用途仅用于仓储业(符合海经区产业准入相关条件)。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上述租赁用途,否则出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租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其中G-03-03地块、G-03-06地块、G-03-18地块出租土地面积约125.7亩,其中2015-1区块(现更名为G-03-12、G-03-13地块)出租土地面积约151.31亩,合计277.01亩。

4、租赁期限为10年。租赁合同签订方式为“5年+5年”模式,即首先租赁双方签订租赁期限为5年的租赁合同,待5年租赁期满前二个月,承租人可提出续约要求,在各方面条件均满足要求的前提下(如标的未开发建设、承租人无违约行为等),可续约5年。续签后租金金额、支付等事宜以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为准。租赁期结束后,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

二、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承租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三、竞买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100万元。意向方应按照其所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相应的竞买保证金至指定账户(不计利息)(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 ;账号:756000120190008655),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买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注:支付订单完成不代表意向方获得竞买资格,如最终竞买资格未被确认的,意向方所交竞买保证金将全额无息返还至竞价方的“我的账户”中。)

2.履约保证金: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00120190008655,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付清履约保证金(成交价的20%作为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及交易服务费(按照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资产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执行),并在缴清相关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同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出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标的交付承租人使用,租期从签订租赁合同后的次日开始计算。

四、公开招租其他相关事项

1、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竞买者,则按照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增价式拍卖。如只征集到一家合格竞买者,则该竞买者应按交易条件公示内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若公告期内无人报名的,则项目信息发布终结,将重新制定方案公开招租。

2、有意竞买者,于公告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须在浙交汇——注册——实名认证。(详见https://www.zjpse.com/info/list/78.html用户指引)进入意向标的详情页面,点击“我要报名”按钮,根据项目具体需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材料,完成报名登记及交纳竞买保证金。

3、若自然人或海经区区域外企业成交的,须在拍卖成交后10天内在海经区注册成立新公司(承租人为自然人的,自然人须为该新注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承租人为企业的,新注册公司须为承租人的全资子公司或承租人将竞得企业注册地迁移至海经区)并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看样时间: 即公告次日起至2024年12月13日下午5时止

咨询、报名地点:温州市新城大厦21楼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交易机构咨询电话:孙女士 0577-88550126 

拍卖公司咨询电话:0577-8885639815258045725    

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浙江产权交易所温州分中心)网站【域名为www.wzcqpt.com】   

 

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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