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通告
时间:2015-10-13 | 浏览: | 分享到: |
温州市雁鸣河工程招标代理的代理招标于2015年10月10日在管委会1号楼202室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推荐三名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名次分别如下:
名次顺序 | 投标单位 | 投标报价(元) |
1 |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9800 |
2 | 浙江五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16000 |
3 | 宁波科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16500 |
根据招标文件中按报价最低且高于送达标书投标平均报价的60%的原则,确定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报价为9800元。
根据市政府温政发〔2004〕43号文件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招标人:温州市瓯江口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7-55878798
监督部门:0577-55878780
2015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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